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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十问十答(上)

2019-3-1 14:36:31      点击:
关于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十问十答(上)


1.【问】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意思吗?有什么区别?
【答】不是的。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不同的划分标准,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指增值税在征收上的划分,而小微企业是不区分的。以下为划分标准:
小规模纳税人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(即≤500万元)。(依据:财税〔2018〕33号)
小微企业: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。(依据:财税〔2019〕13号)
因此,从划分标准上来看,小规模纳税人的重要指标是年应税销售额,而小微企业的重要指标则是应纳税所得额,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对于一个小规模纳税人,它有可能是小微企业,也有可能不是;而对一个小微企业来说,它有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,也有可能是一般纳税人。


2.【问】假如我是一家小微企业,我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是80万元,我要交多少所得税?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150万元呢?400万元呢?
【答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,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因此,当年应纳税所得额=80万元时:
应交所得税=8025%20%=4(万元);
当年应纳税所得额=150万元时:
应交所得税=10025%20%+(150-100)50%20%=10(万元)
当年应纳税所得额=400万元时,此时已不满足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,不属于小微企业,因此应按照正常企业的25%缴纳企业所得税:
应交所得税=40025%=100(万元)
【总结】小微企业的简化计算公式
当应纳税所得额≤100万元时: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25%20%=应纳税所得额5%
100<当应纳税所得额≤300万元时: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50%20%-5=应纳税所得额10%-5


3.【问】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,按季度缴纳增值税,四季度销售额分别为30万元、20万元、50万元、300万元,四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万元、5万元、30万元、150万元,则每季度应缴纳多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?
【答】增值税:
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:未超过30万元,免征增值税;
第三季度:应交增值税=503%=1.5(万元)
第四季度:应交增值税=3003%=9(万元)
全年共缴纳增值税=1.5+9=10.5(万元)
企业所得税:
第一季度:应交所得税=1025%20%=0.5(万元)
第二季度:应交所得税=525%20%=0.25(万元)
第三季度:应交所得税=3025%20%=1.5(万元)
第四季度:应交所得税=15010%-5=10(万元)
全年共缴纳企业所得税=0.5+0.25+1.5+10=12.25(万元)


4. 【问】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中第一项就是要“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”,那么哪些行业是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呢?我怎么判断我所在的企业是不是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呢?
【答】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有专门的目录,一般分为鼓励类、限制类和禁止类,纳税人在进行填报时,需自行判断。根据政策文件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有关条款的决定》,可查询出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相关产业项目,判断企业所在行业是否为国家所限制或禁止。


5.【问】我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之前一直是按月度缴纳,这样怎么享受小微企业减免呢?
【答】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,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,在当年度4月、7月、10月预缴申报时,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,一经调整,当年度内不再变更。